骑鹅历险记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骑鹅历险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1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被一个小精灵施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能听懂鸟语的小人。在聪敏的领头雁昂考和她的雁群的的帮助下他骑在鹅背上旅行,途中,他遇到了狐狸的追踪,遇到了滔天大浪的冲击,遇到了神奇的海底城,还遇到了生活上的种种困难。由此,他从一个懒惰,不爱读书,总是欺负携物的坏男孩,变成了懂事,通达的男孩。
尼尔斯在骑鹅旅行中,我可以用三个词语来形容他,勇敢, 聪明, 善良。
说他勇敢吧!他见到比自己大的动物时,他一点也不害怕,他敢于上前面对,而不会退缩,他会迎难而上,想办法解决,让它们自己进入大人们的圈套。
说他聪明吧!他在被乌鸦抓走时,会沿路巧用口语向路边的携物留下自己经过的路,让大白鹅能找到他;还有,他对于追踪他的狐狸一点也不害怕,他一次又一次的把它赶走,最后,他还让它成了一户人家的“看门狐狸”!
说他善良吧!这一点,我也十分高兴,他一开始只会欺负携物,经过骑鹅旅行后,他开始保护携物。他在途中还帮助过很多携物,如:他帮助被人类抓住的松鼠妈妈找到了她那三个小松鼠;他帮骨头错位的小灰雁丹菲拉回了骨头......经过这些事森林里的携物都非常喜欢 ……此处隐藏7748个字……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骑鹅历险记读后感15我喜欢读书,暑假里我对读许多世界名著。有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有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有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有刘先平的《千鸟谷追踪》……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塞尔玛。拉格洛夫的《骑鹅历险记》。
这本《骑鹅历险记》按瑞典文直译篇名应为《尼尔斯。豪格而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记述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的小男孩的故事,他住在瑞典南部,他不爱读书,调皮捣蛋。又一次,尼尔斯因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贬为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尼尔斯骑在额背上,跟随大眼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改正了自己调皮捣蛋的缺点,当尼尔斯重返家园时,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名叫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女作家。她在书中大量采用拟人手法,并把幻想同现实交织在一起,把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搬到动植物的世界去,使整部作品有了动感、有了情节。在他的笔下,瑞典的地理、历史、文化、植物、动物无不蕴含着脍炙人口的故事传说。拉格洛夫用讲故事的方法来传授知识,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不但是我们少年儿童牢记在心,而且跟使我们易于吸收。
这本书使我们了解瑞典地理知识和文化传统,也了解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植物和动物。启发了我们少年儿童要有良好的品质和旺盛的求知欲,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股市通过赞扬扶助弱者的优良品德;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纯真的爱战胜冷酷,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纯洁。
我喜欢《骑鹅历险记》,我很享受在他的海洋中畅游的感觉。激励我奋发读书的话有一句“一日不书,白日荒芜。”我立志要向苏东坡学习,识遍天下字,读遍天下书,为我们祖国崛起一份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