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堂承包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食堂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食堂承包合同1甲方将工地食堂及小卖部(含活动室)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概况:
2、食堂的经营场所包含厨房一间、储藏室一间、餐厅一间,甲方无偿提供。
3、就餐用的桌椅由甲方负责,食堂所需的炊具、用具等全部由乙方购买,满足甲方就餐人员需要。
4、乙方必须全天候无偿为施工人员提供干净卫生达标的饮用水(使用规范和足够大的容器,并标醒目标示),要礼貌服务。出现问题可直接与所属班组长协调,协调不好可向项目部反应,食堂与小卖
5、分别张贴食堂、小卖部(娱乐活动室)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违反按章处罚。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食堂是项目部为所有人员提供的配套服务,要求承包人按照价格开出实际的伙食标准,工地小卖部(娱乐活动室)以适目完工,如果没有罚款和其他原因保证金全部退还。(但必须为工地服务完毕)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所需的主电源和主水源,但水电 ……此处隐藏12346个字……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