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汇编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乙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丙方为中间方,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 房屋位置 租赁用途
1.2 产权证号 丘(地)号
1.3 房屋套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楼层 层 其他
1.4 配套设施:
二、租期:
2.1 租赁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所配置的家具、电器等设施,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
2.3 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在本租约期届满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每月为¥ (大写 )。租赁期间,租赁税及国家增收的各种税金由乙方 ……此处隐藏6078个字……__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1、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租赁合同的,这些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但是,考虑到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