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模板 > 房屋租赁合同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6篇

时间:2021-11-28 00:05:08 收藏本文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6篇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赁乙方产权所有的房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

一、 合同概况

房屋地点: 房屋面积: 房屋自然情况: 物品明细:

二、 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相应权利义务。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房租款为每月元;每年元。 付款方式:每 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房屋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对房屋内部框架结构做实质性改动,在正常使用磨损情况下,合同到期尽量保持房屋原样将房屋交还给乙方。

2、甲方对租用的庭院将进行统一规划平整。

3、在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人为灾害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对房屋统一规划。

2、合同期满后 ……此处隐藏4185个字……或其残值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未经房屋租赁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赁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

二、经过房屋租赁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2、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在合同终止时归出租人。现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归属如何确定?

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参照上条,要求房屋租赁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房屋租赁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房屋租赁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但是,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参照上条规定处理。

《有关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