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城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 ……此处隐藏16451个字……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六、如甲方不依本合约条款将该楼宇租与乙方,则甲方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外,并须付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乙方以弥补乙方之损失,乙方不可进一步要求赔偿,逼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损毁,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归还房屋并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九、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在承租期限内所欠缴的水电费、管理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优先行使追偿权(即在上述欠缴的费用没有经甲方代支付前,甲方可根据欠缴费用的具体金额向乙方追讨)。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省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之规定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以及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xxxxxx
乙方(签章):x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