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沈阳房屋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沈阳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 元),半年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由乙方负担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甲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电表数: 水表数: 煤气表: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此处隐藏21605个字……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一、本合同为沈阳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