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房屋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洛阳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洛阳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
承租人:
当事人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人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面积______平安米,房屋结构______)出租住给承租人作为______使用。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证明中。承租人对出租人所要求出租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双方议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月(季)(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年)结算,由承租人在每月(季)(年)的前______日内支付给出租人。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押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其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设施等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使用。如遇房屋征收、拆迁、损毁、灭失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当事人双方按自行约定处理。
四、出租人保证该 ……此处隐藏6861个字……;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_____ 乙方(签字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