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集合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甲方同意将的使用,特签订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与甲方续约的优先权。
二、租金:月租金为元。
三、违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先付给甲方履行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在租赁期间能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此保证金返还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法:
1、租金按每三个月交付一次,且每次租金要在租赁期15天前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所收保证金也不再返还给乙方。
五、房屋交付使用后:
1、乙方如需要另行装修的,不得改变房屋原设施和结构,并要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将所装修的物品拆走(不动产部分及外墙广告牌等),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2、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 ……此处隐藏6255个字……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认定房屋租赁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掌握以上四点,便能很好的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可适用法定解除,双方当事人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部分毁损、灭失的,依《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租赁生活中出现的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有: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内的。
承租人应服从政府的号召,主动与出租人平等协商合同解除事宜。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