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方:
出租方:
见证方:
签约日期: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 ……此处隐藏2914个字……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关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水补。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天缘地产一份。
房屋内家具及设施明细:
衣柜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写字台 电视柜 沙发 茶几 空调 洗衣机 电视 冰箱 调制解调器 液化气罐 煤气灶 抽油烟机 电脑 电视机顶盒 微波炉 椅子 餐桌 厨柜
附加条件:
水指数: 电指数: 煤气指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太原市天缘地产经纪代理公司 电 话: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