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屋租赁合同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标的1房屋产权权证号、2地理位置、3面积、结构。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2、租赁价格: 3、租金支付:4、租金调整: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房屋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出租权,保证已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并接受业主委托代为管理之权利。
2、甲方在收到定金 日内,保证将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正常进场改造装修及使用。
3、因本商业区需改造水电消防设施,甲方应协调开发公司准予使用水电,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和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未能提供承租房屋的原竣工验收合格书及消防验收合格书,乙方承租房屋 ……此处隐藏12391个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签字):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