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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

时间:2021-09-28 05:06:05 收藏本文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1

一、在签订房屋合同前,作为承租人,需要对出租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取得了产权证。出租人不是产权人的,应当审查是否有产权人的授权,房屋是否可以转租。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位置、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辅助设施。作为出租人,最好明确房屋用途,防止承租人不按规定使用房屋。

三、应当约定履行租赁合同的期限。涉及免租期限的,应当明确规定,避免发生租金支付纠纷。此外,单笔合同租赁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四、明确规定租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租金可以采取固定租金和逐年递增的方式支付。租金的支付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年支付等,逐一明确各阶段租金的具体支付时间。

五、租赁房屋交付过程中,需结算双方承担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并对房屋交付过程作出书面确认。

六、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同意在租赁合同期满后返还。

七、租赁、出租经营性房屋涉及办理相关资质、许可证的,双方还应明确提供的相关文件或合作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2

……此处隐藏2563个字……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4

在租赁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一般有:

1、对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约定不明确导致纠纷;

2、对标的物的使用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标的物进行超负荷、掠夺性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已无法继续使用;

3、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租赁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欺诈。

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欺诈主要有:

1、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付租赁物。实践中主要是迟延履行。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物的故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为条件。

3、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现状。

5、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

6、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物。

7、出租人利用租赁物套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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