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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9-28 11:05:46 收藏本文
对公房屋租赁合同

对公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对公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租人(甲方):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租金托收银行: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XX〕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XX〕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XX〕5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租房项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号号楼单元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36个月。

(二)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起始日3日前,即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 ……此处隐藏3405个字……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中直接划扣;

(四)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购电卡、燃气卡或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或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可将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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