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房屋租赁合同集锦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租房屋地址及名称:
电 话: 签订时间: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户籍地:
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坐落: 号 街面房 、间数 间
面积: ㎡ 、房屋结构: 框剪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月租金 年租金 元 ,租金总额(大写) 元(大写: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租金 年一付,提前1个月支付。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前支付 。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 物业公司,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除餐饮业、型材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以外。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承租人负担:室内设施及 ……此处隐藏9807个字……应该有明确的期限约定,以避免一方突然提出解约,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国的一些特殊的财产国有制度,比如土地国有,一些房屋和土地的交易受到限制。而往往有些交易者为了规避这种限制就想出“长期租赁”或“永久租赁”的变通办法。
针对这类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合同法》作出了对租赁期限的限制性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双方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限制,那超过部分就是无效的。
我个人认为,房屋租赁期限是不宜过长的。现在租房自住的,很少有长年租住的需要,一般长期限的租赁往往是出于经营的需要,可这种长期经营的租赁对交易双方都有些不便和风险。因为在数年甚至十几年的租赁期间,房屋的价值、周围的租金水平都会有大的变化,您想想您现在住的地方十年前的房租和现在的房租就明白了。
而一旦这个租金水平发生大的变化交易的稳定性就会受影响,如果当初的租金高了,承租人就会想办法违约解除合同。如果周围地段租金大涨,房东肯定吃大亏了,一旦房东感到吃亏一定会想方设法找承租人的毛病或设置障碍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这种可能造成交易不稳定的因素,整体来看,其实对哪一方都不利。
所以,长期租赁双方都要谨慎,如果期限真的要比较长,律师认为为公平起见,在合同中双方应该对租金的标准留下一定变化的余地,比如约定三年或五年后依据某种客观的标准进行调整,这样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对双方公平,才真正有利于交易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