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协议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结算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结算协议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年月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同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此处隐藏11176个字……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