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应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液态氮气,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生产车间附近安装一套30—50立方米的低温液态氮气储槽,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设备安装地方由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位置,设备基础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提供图纸。
三、甲方的设施不包括乙方生产连接管线,只提供储槽(含2个出液口),出液口后端管线由乙方负责施工,与甲方无关。
四、储槽的最大工作压力为0.8mpa,防雷手续和技监等管理部门的费用、使用手续及储槽的检验、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负责生产过程中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人为的损坏。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电话通知甲方送液氮时,甲方必须24小时内到货,不得影响乙方生产,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将设备设施安装到位,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七、计量方式为过磅按吨位结算:计量地点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价格:按1000元/T到厂结算,每月用量超过60T以上部分按950元/T结算,如果月用量超过80T以上,则 ……此处隐藏1837个字……水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停止接收出卖人的煤炭;同时通知出卖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质量,并书面承诺不再作假,待出卖人整改完毕提出供煤申请,经买受人同意后可继续发运。对于已卸车的掺杂使假煤炭,买受方有权按车内最差煤质样化验结果作为同批次煤车(指同一发运地当日进厂煤车)日后结算的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情节恶劣者,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前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罚款5000元,由买受人在出卖人办理结算煤款中扣除。因掺杂使假,给买受方安全生产及设备造成损失,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出卖方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要求的矿点或非合同煤种时,买受方有权拒收出卖方供应的煤炭;如已发生卸车行为,出卖方须承担装车费自行运回。
3、出卖方应严格按分月合同量组织发运,出卖方如要超合同量发运,应得到买受方的同意,未取得买受方的同意超过合同量发运,买受方有权拒收;买受方根据社会用电和电网负荷高低,有权对月度合同量进行调整,调整前买受方应提前通知出卖方。
4、出卖方接到买受方签定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通知,不按时前来签定,买受方将停止接收出卖方的煤炭,并停止支付供煤暂付款,由此引起的后果出卖方自行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上级机关协调;
3、由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有条款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7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1)合同的有效期:签订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2)除上述第九条中明确的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以外,双方一致认为应变更、终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