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民间借款合同合集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间借款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间借款合同 篇1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利息,即月利率为 %,年利率 %;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XX年 月 日至二〇XX年 月 日),逾期按月利率 %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一三年 月 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 共计 人 民 币(大写) 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 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 ……此处隐藏3641个字……,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