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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5篇)

时间:2022-04-12 00:07:24 收藏本文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5篇)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汇编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间个人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

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方式:现金/ 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款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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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保人申请借款的保单应由乙方收回保管,乙方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向甲方返还保单。

六、增加借款:甲方在贷款期间内可在借款额度内申请增借,增借后保单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保单当前个人账户价值的80%,增借日为增借款项的起息日。

七、借款利息:甲方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付借款利息,直至借款金额及利息全部偿清为止;若逾期未付利息,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八、若未还清的保单借款及利息、退保手续费的总金额等于或超过保单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九、借款未清偿前保单如发生生存金给付,乙方直接将生存给付金额先行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支付给保单受益人。

十、甲方与被保险人同意:当发生理赔给付时,乙方有权直接将理赔金偿还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本息,余额再行支付给原受益人。发生死亡理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出险日为准,发生非死亡赔给付时,还款时间以做出理赔决定日为准。

十一、如果发生乙方需退还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将需退还的保险费或个人帐户价值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或全部借款本息。

十二、在借款期限内,乙方不受理甲方关于投保人变更、部分领取帐户价值、保单迁移的申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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