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集锦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元旦一过,《劳动合同法》实践方面的新闻多了起来。颇有意思的是,固然有企业高喊“成本提高论”,却也有许多企业对新法持积极应对态度。
有企业“提前”和合同到期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似事情,这几天也有所耳闻。为什么说是“提前”?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可以在过渡期后才开始计算固定期限合同次数,而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企业才需要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些企业真正看到了《劳动合同法》的好处,并且将其视作推动企业长远发展的积极要素。
这实际上就是将《劳动合同法》与打造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了起来。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企业文化,即企业的精神和价值观念。因此追求长远的企业大抵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将其看做企业的生命与灵魂,企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根本动力。不过说到底,企业文化不是挂在工厂墙上的标语口号,而要为全体企业员工所共同遵守和实践。那么,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企业员工有稳定职业预期以及对企业的高度认同感。
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员工没 ……此处隐藏14619个字……,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