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买卖合同四篇
在人们越发重视公平交易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订立合同,合同具有及时性和教育性。可是拟合同的时候总难免遇到问题,我们该如何是好呢?下面是关于买卖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次买卖所涉及的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甲方在福建省龙岩市朋口镇火烧炉劳动教育基地存放废旧钢模板和其它废旧金属(不包括机具设备),数量以过磅后的实际重量为准。
第二条物资单价及总价
甲乙双方同意按¥2300元每吨单价交易(此单价为甲方所得净价),结算总价=单价(2300)×总重(吨)。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提货时间: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 1日,乙方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将所交易的全部物资提走。
2.交、提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朋口镇火烧炉劳动教育基地
3.运输及装卸方式:乙方自定,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计量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计量地点进行过磅计量(龙岩市朋口镇胶合板厂)。
第五条预付货款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协议鉴定当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100000元(大写 ……此处隐藏1938个字……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兹为x x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