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购买合同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买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买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据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购买并使用域名注册机构提供的域名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遵守
1.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有权使用所注册的域名进行以www、email、ftp、database服务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
1.1.2甲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
1.1.3甲方对甲方自己域名的保密性负责。
1.1.4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资料;若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而引起所有权之争议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1.2 ……此处隐藏8089个字……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存在于房屋租赁中。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形成权
承租人以同样条件声明承租者,出租人有出租之义务,即优先承租人依其一方的意思,无须义务人(出租人)的承诺即可形成与原协议条件相同的租赁内容之契约。
附限制条件的物权
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应享有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但在优先承租权存在的情况下,所有权人行使权力反受没有所有权人的承租人的限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保护弱势群体承租方的利益。
优先条件
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按照房屋优先购买权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区分为法定优先购买权和意定优先购买权两类。前者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仅特定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之人才能够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后者则是指在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等法律行为而设定的优先购买权。准此以观,中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显然是一种法定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