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通用3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1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XX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XX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樊城炮铺街3号,联系电话:3486000。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 甲方收购位于的国有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用途为用地,其四至位置:东:;南:;西:;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原土地取得方式。
第三条 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元/m2)(小写)万元/亩(元/m2)。总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亩(元/m2)(小写万元)。
第四条 收购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经市政府批 ……此处隐藏2496个字……>
2、甲方在支付收购定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于 年 月 日验收乙方交付的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收购定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并开始清理、搬迁、拆除其宗地范围内的暂停户、工程技术设备和房产设施。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部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
2、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3、若因该宗地或房产权属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即为违约。
(一)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期支付收购款,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3‰赔偿甲方损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土地收购款总额的1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襄樊市签订,壹式陆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第九条 本合同经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章)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