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茧生产收购合同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蚕茧生产收购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蚕茧生产收购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建立蚕茧生产收购合作关系,现就合作有关事项协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政策,对蚕茧实行统一收购经营管理。
2、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认真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价高随行就市,价低补偿保护”,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
3、为乙方提供优良桑蚕品种及种桑养蚕技术和信息服务。
4、扶持乙方发展蚕桑生产。
5、如遇市场行情低迷,对乙方生产的蚕茧实行最低保护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科技服务,即种桑养蚕一整套技术服务。
2、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即随时了解蚕桑发展政策和蚕茧市场信息。
3、享受发展蚕桑生产的各种扶持政策,即种苗、方格簇、化肥、蚕药等补贴。
4、享受蚕茧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即方格簇茧(50克鲜上茧9.6克千壳量、上车茧率100%)、春、晚中秋茧每_____公斤低于_______元,夏、早中秋茧每____公斤低于______元时,由甲方补到相应标准(包括以工补农等各种 ……此处隐藏2905个字……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养或改养其他品种或少养合同约定品种的数量,应承担差额部分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死亡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________________一份,________________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