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设备买卖合同
废旧设备买卖合同1出卖方: 公司(以下称甲方)
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锅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标的物:甲方锅炉房内锅炉本体及所有铺机、管道、阀门、仪表。
标的价: 元。( )
第二条 锅炉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锅炉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锅炉验收
1,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验收锅炉。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锅炉进行封存,或拆卸上车。
2,甲方仅对锅炉本体质量,以及铺机配件拆卸时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保证原锅炉的完整性。
3,甲方对上车后锅炉的质量不负责任。
4,双方可委托锅炉安装公司对锅炉质量问题进行协调。
第四条 锅炉交付
1,甲方负责锅炉的拆卸及上车,协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运输及办理当地特检部门相关手续。
2,锅炉交付地址: 。
第五条 付款
锅炉上车后乙方应将转让款的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 ……此处隐藏1579个字……购设备款)。 拍卖有限公司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户: )。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购设备款,并汇入 拍卖有限公司帐户(开户行: 帐户: )。
3、甲方在接到拍卖有限公司将全额的购设备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的银行汇款通知单后进行设备交接。
四、设备交接
当 拍卖有限公司收到全额的购设备款及拍卖佣金后,及时将全额的购设备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 拍卖有限公司通知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设备交给乙方。乙方提货时,在现场拆卸要遵守甲方的规章和安全规定,乙方在拆卸过程中的所有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拆卸方便。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日起壹拾肆个工作日内把所有设备拆移出甲方现场。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设备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设备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抵扣。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