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买卖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宠物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宠物买卖合同1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买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胜利村106号附6号
二、购买时甲乙双方确认的该犬的状态:
1、体重:
2、食欲状况(是否良好)
3、眼睛有无混浊物(无/有)
4、鼻镜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5、大便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6、皮毛状况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7、体温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8、四肢关节运动是否正常(正常/不正常)
9、其他特殊情况 :
三、宠物在售出后十五日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等相关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大型宠物诊所,使用正规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
板测定,或通过血液化验确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四、 ……此处隐藏5006个字……。
3.首次驱虫: 月 日,驱虫药物:;首次疫苗: 月 日,疫苗种类:
4.买卖条件:
①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中文大写)。
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 购买的合同犬只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③甲方承诺在乙方的指导下科学饲养该合同犬只。
④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纯种边境牧羊犬,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5.索赔条件:
①从甲方接走合同犬只之日算起,在甲方饲养方面无失责的情况下,若15天内发现该合 同犬只患有 细小、犬瘟病 ,乙方应负责支付该合同犬只的全部医疗费用。
②该合同犬只若因本条款4-①所述病症死亡,则由乙方赔付购方全额购买金额(即元整)。
③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4-①所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⑤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 50%的违约金。
6.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 协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员会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 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7.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 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8.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 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