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施工合同汇编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将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与飞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钢材、碎石、砂)、包机械设备、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淮安市汽车生活广场综合楼工程全部深基坑支护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职责:
1、负责审查乙方的施工资质和乙方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进场施工。
2、负责向乙方负责人贯彻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向乙方负责人详细介绍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 ……此处隐藏12395个字……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