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销合同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供销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供销合同1为明确食品供销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强化食品监管,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身份证明,向销售商提交加盖公章和签署与原件一致的证照复印件。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在保质期内;
3、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向销售商提交加盖公章和签署与原件一致的证书复印件;
4、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食品质量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销售者的责任
1、对食品供货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供货方提供的证照是否合法有效,认真查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每年6月底前是否年检;保存供货方提供的有关食品联络和监管信息;
2、对购进的食品的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 ……此处隐藏9093个字……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炳山因日本客户盈门而犯愁,他实在拿不出更多的产品来签约。兴光有机食品在日本市场抢手,倒使张总经理犯了难。
红光农场共有耕地12万亩,1999年,日本神谷株式会社代表满腹疑虑与兴光公司签订了一万亩有机
食品供销合同,外方要求,种植有机农作物,不准施化肥、用农药,地里连塑料薄膜都不准用,包装还要纸袋。许多市县就因生产未达标而使出口流产。
兴光公司严格按日本的《有机食品作物种植法》生产,并请来了日本农业专家,对品种选择、播种、有机肥使用、田间管理、秋收、储存、装袋等环节进行监督。农场的老庄稼把式都困惑了,说种了大半辈子地,现在却不会种了。经过5年的努力,这些人都改变了习惯动作,开始上道了。种植户也得到了实惠,现已出口一万多吨,农户增收500多万元,平均亩提高效益100元。
几天前,记者到这家公司生产基地采访,没有见到现场监督的日本人。公司党支部书记陈长江告诉记者,日本专家已经由不信任到大撒手了。
日本农林水产省畜产环境整备机构最高顾问、农学博士龟冈俊则不久以前来红光农场考察。看后,他的嘴里不断发出赞美的“吆西”声,说这里不仅山清水秀,而且广大农户严格按照标准生产。
据张炳山总经理介绍,最近,先后有十几家日本经销商前来要求签订求购合同。为保护农户利益,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兴光公司几经与日商艰难洽谈,提高了有机产品的'合同订购价格,大粒豆由原来的每公斤2.8元提高到3.6元。从没出过口的红光小麦,今年,日方一把要了800吨,价格每公斤达2元多。全公司共与日商签订5800吨有机食品供销合同,是去年的一倍多。种类也由大豆、芸豆扩大到小麦、荞麦、南瓜、胡萝卜、马铃薯、大麦叶、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