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转让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矿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矿转让合同1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煤矿转让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一)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转让公司煤矿概况
(一)转让煤矿的名称:
(二)转让煤矿的探矿许可证号:
(三)转让煤矿的地点及位置:该煤矿位于以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界限为准。转让煤矿的坐标范围,该煤矿的坐标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
第三条 转让煤矿的财产及人员
(一)转让煤矿的地面及井下全部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附着物,供电﹑供水﹑排水﹑通风﹑通讯﹑生活﹑生产设施。
第四条 转让煤矿的总价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煤矿财产的总转让价款为 万元(大写; )。
第五条 转让煤矿价款的支付
(一)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金 万元( ……此处隐藏22488个字……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