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与证明教学设计
【学习目标】
知识与技能:
(1)分析法是从命题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他成立的充分条件;
(2)分析法的思维特点是执果索因,即从结论寻求条件,向已知靠拢。
过程与方法:本节内容是对已学过的基本方法的总结,教学中要通过实例引导学生从认识到分析的思维方式和特点,体会其证明过程。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世界观;
(2)用分析的方法领会事物的普遍联系性。
教学重点:会用分析法证明问题;了解分析法的思考过程。
教学难点:根据问题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证明方法。
【学习过程】
一、新课引入:
证明方法可以分为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1.直接证明分为 和 。
2.直接证明是从命题的 出发,根据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 推证结论的真实性。
3.综合法是从 推导到 的方法。
而分析法是一种从 追溯到 的思维方法,具体的说,综合法是从已知的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结论。分析法则是从待证的结论出发,一步一步寻求结论成立的 条件,最后达到题设的以知条件或以被证明的事实。综合法是由导,分析法是执 索 。
练习:已知,求证:。
二、讲授新课:
1.复习准备:
1. 提问:基本不等式的形式?
2. 讨论:如何证明基本不等式。
(讨论 → 板演 → 分析思维特点:从结论出发,一步步探求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
2. 教学例题:
① 出示例1:求证。
讨论:能用综合法证明吗? → 如何从结论出发,寻找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
→ 板演证明过程 (注意格式)
→ 再讨论:能用综合法证明吗? → 比较:两种证法
② 提出分析法: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找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框图表示:
要点:逆推证法;执果索因。
[例题讲解]
例1.求证。
证明:因为和都是正数,所以为了证明
只需证明
即证
因为显然成了,所以原不等式成立。
例2.设a, b, c是的△ABC三边,S是三角形的面积,求证:。
略证:正弦、余弦定理代入得:,
即证:
即证:(成立)。
三、课堂练习:
P.42,练习题,第2题,第3题。
四、课堂小结:(由学生阐述)
综合法和分析法在数学和其他学科中的应用;
综合法和分析法使用时要注意的地方。
五、作业:
1. P.44,习题2.2 A组 第3题。
2. 已知,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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