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承诺书四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信的经历,对书信很是熟悉吧,书信是具有明确而特定的用途和接受对象的一种交际工具。为了让您在写信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所承诺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所承诺书 篇1(企业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设在该住所(或营业场所)属于非住宅用途的合法建筑物。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1、企业(含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
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含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时,
本承诺书由企业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 篇2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市区
的房屋,作为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 ……此处隐藏324个字……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
2、商事主体为法人商事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投资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3、商事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本承诺书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商事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住所承诺书 篇4承诺如下:
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 (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