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产假申请书范文集合5篇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假申请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假申请书 篇1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次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产假申请书 篇2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X日,现需回家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本人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晚婚晚育的政策,我现特向单位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盼予以批准。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 ……此处隐藏289个字……+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