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申请书15篇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撤诉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婚撤诉申请书1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__族,住__区__路__号楼__单元__室,电话:
被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__族,住__区__路__号楼__单元__室,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年月日受理。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故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特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请予准许。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离婚撤诉申请书2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XX族,住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
被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XX族,住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室,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年月日受理。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故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处隐藏5252个字……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成都离婚知名律师陈元果将告诉您这一问题的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法院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法院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