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定金协议书汇总6篇
买卖定金协议书 篇1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进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丙方负责将甲方的物业出售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物业地址:
(二),物业面积: 平米 物业性质: 商品房
(三),房款(人民币大写)
(四),甲方在房屋交割前应将原有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结清,同时将户口迁出.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且无纠葛,如今后发生产权纠纷和其他为了事项,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
(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七),佣金分配:甲,乙双方分别付手续费(佣金)给丙方,即甲方手续费(佣金)
元,乙方手续费(佣金) 元.即签合同当日付 元人民币,交易当日再支付剩余 元整.
(七),违约责任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违约,否则 元整.
2,如乙方违约, 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丙方不退回甲,乙双方的手续费.
4,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本协 ……此处隐藏3901个字……方违约,则甲方已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签署买卖合同的约定
1、甲乙双主于签署本协议后个工作日内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2、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为本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且应在签署《买卖合同》时由口甲方/口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房屋买卖合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乙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全部居间代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就乙方的购房资格事宜,各方同意:
(1)乙方保证并承诺最迟在签署买卖合同之前,向丙方提交购房资质审核所需的所有文件或材料;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
虚假资料或乙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其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就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2)丙方协助乙方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如乙方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各方免责
且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甲方应在资格审核结果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乙方退还其已支付
的定金,但本条(1)中约定的情形除外。
2、因本定金收付所引起的或与此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方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出售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证件名称及编号:证件名称及编号: 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定金收付收据(由甲方,及出售人)在收到购房定金时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