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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用赔偿协议书5篇

时间:2021-08-28 18:05:39 收藏本文
土地占用赔偿协议书5篇

土地占用赔偿协议书5篇

土地占用赔偿协议书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 亩(其中水田 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xx]45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 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

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甘蔗1800元/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亩;蔬菜1800元/亩;鱼类4825元/亩;桑树4150元/亩;林地:成熟林地800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元/亩。

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实际地表现状为依据,对土地进行登记丈量,青苗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此处隐藏1589个字……20xx年2月16日在渠县国土局通过竞买所得的QXP1115号土地,根据该地块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周边进行扩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才能确保竞买土地的面积。因此,对扩大面积开挖的土地,以及坟墓迁移、树木、青苗赔偿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占地范围

甲方开发的QXP1115号地块地界向外扩大3米(以现场国土局所放的桩位点向外3米),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以及该地块中的植物、坟墓、树木、青苗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拆除、安置,并承担发生的各种费用。(扩大面积的范围按地块现状进行确定)。

二、拆除费用

凡涉及占地范围内的障碍物、土地费等进行一次性处理。甲方付给乙方所有包干费用共计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三、拆除及交地时间的确定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占用地块内的所有障碍物进行全部清除,在10天内必须交净地给甲方。在开挖土石方和修建保坎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并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所产生的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20xx年3月19日付给乙方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余

款待乙方将净地交给甲方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2万元整,并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20xx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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