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场安全管理规划书
安全自主检查
低压受电盘及分电箱(含各种电驿、仪表及其切换开关等)之动作试验,用电设备绝缘值、接地电阻、保护装置及变压器、低压配线电路等项目,机电(保养)部门应实施定期(低压电气1年/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予以记录并保存三年。
紧急备用电源(包括设置发电机及由发电厂设置双回路电源)设置之目的是当正常供电系统,因局部或全面跳脱停电时,对于重要设备的负载(如UPS电流充电、疏散照明、防灾设备、危险制程等)维持继续供电所需之备用电源装置。
紧急备用电源配置原则:
因突然断电会引起下列异常,则须备置紧急电源。
A.环保事件:断电会引起管制物质排泄(如CL2、H2SO4、HCL),或未处理污水泄漏之环境污染事件(如染整、皮革、电镀业等之污水)。
B.工安事件:断电会引起反应槽、聚合设备等因高温、高压爆炸,人员搭乘之升降设备异常,缺氧作业场所人员输气设备异常,灾区有害气体扩散,而使人员受损伤之工安事件。
C.重要设备受损:断电会引起低洼区、地下储槽及地下室等会因缺乏动力,导致排水不足,机电设备浸水受损;反应槽、储存槽、管线等设备因内含物固化而受损。
D.重要信息遗失:断电会引起客户订单、财务转帐、重要设备监控系统、处理灾变监控系统等之实时信息,会因此遗失重要信息。
E.人员急救、维生设备异常:医院手术室电源,急救设备电源(如:氧气唿吸设备、电击器、病人升降设备等),不可因断电而失能。
F.处理灾变设备失能:火灾警报器、消防泵浦、加压泵浦、灾害通报系统、维修与紧急照明等,不可因断电而失能。
建立紧急电源优先供电顺序:
各厂区须检讨订定电力不足时之负载遮断顺序,及复电时之送电顺序外;应以全厂区之工安、环保、救灾、危险制程为考虑,再拟订紧急电源优先供电顺序。
高压电气设施安全标识
屋外(特)高压变电所
在防护区四周设立金属围篱或围墙,并在明显处及入口地点设立〝特高压危险〞及〝高压危险、禁止擅入〞之警告及禁止标识。
屋内变电室
于入口处悬挂〝高压电危险〞及〝非指定人员严禁进入〞或〝高压电危险〞之警告、禁止标识。
低压电气设施安全标识
电气室、控制室
于入口处应设有〝电气室或(控制室)、禁止擅入〞之指示及禁止标识,以隔离无关人员进出。